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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性内容
发布时间:2013-04-3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根据;未经过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根据。
实际性内容主要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工程期限三部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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